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现将 2020年清明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 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鼓励开展文明、绿色、远程祭扫活动,不要扎堆聚集,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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