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郑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及奖励费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我院教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奖励费通知已按上级规定进行了登记与发放,但还有部分教职工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将有关政策与学院奖励办法重新通知如下,请大家及时办理。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方法: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登记发放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夫妻双方均为郑州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夫妻一方为郑州市户籍的,由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一方向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3、申请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夫妻及子女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合影照片五张(二寸)。
二、户籍在管城区的我院在编教职工,可以到赵娜丽老师处领取申请表,户籍不在管城区的我院在编教职工,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员领取。
三、我院对独生子女的奖励费只限于在编教职工,聘任制教职工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咨询申请并领取奖励费。
四、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抓紧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学校已于2009年9月份开始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年分两次发放,发放截止到独生子女18岁。未向学院工会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的教职工将不能享受该奖励。
五、未向学院工会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的教职工从明年起不再享受“六一儿童节”独生子女奖励费。
六、办理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及时将原证及复印件一份交学院工会备案并以此作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依据。
七、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相关内容请到院工会咨询。
工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