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严肃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维护职称参评、推荐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就我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教学科研等相关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各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政策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三、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成员,要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原则,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审核任何情况。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要追究职称评审推荐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如出现问题,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推荐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六、学院各职能部门和职称参评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找人说情、走访、各种形式拉票、请客、送礼、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等违纪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按照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6672716866727602
举报信箱:zzcsjrjjc@163.com
纪检监察处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