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五一”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13-05-28 13:15:07
近日,我院根据郑州市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郑财纪〔2013〕1号)的精神,要求我院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抓好落实。
市纪委在通知中要求,在2013年4月28日—2013年5月3日期间,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问题;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市廉自办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通知同时指出,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认真纠正,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