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公示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14-03-10 11:49:10
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纪发[2014]1号)要求,召开院务务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共有122名同志(包括离职或者退休不满3年的领导干部)自觉进行了个人自查申报,并按要求填写了《郑州市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个人承诺报告书》。经自查申报,122名同志均表示没有存在“清理内容”所要求清理的六种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接受举报。
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67181408(传真)
举报信箱:czjjcs@126.com
学院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66727272
举报信箱:zzcsjrjjc@163.com
纪检监察处
2014年3月7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清理纠正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人员名单
一、清理内容: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人员名单(含退休不满3年的领导干部1人,共计122人)
刘盘根刘宝继潘红来栋梁牛宝毅谢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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