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郑州市纪委
《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现将郑纪发[2016]2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专项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切实做好失联外逃人员排查和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排查和清理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党员、学生党员及2013年1月1日后离退休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党员。
二、填报具体要求
1.后附文件中的附件1-1至1-4表,各处室、系部不用填报,由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负责统计汇总。
2.后附文件中的附件2中:表2-1、2-2由个人如实填报表,其中2-2表若个人没有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在证照号码栏内填“无”;办理的证件过期已经作废的,在证照号码栏内填“无”。表2-3、2-4由各处室、系部填写。上述材料由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于9月12日(下周一)中午前以纸质形式上交校纪检监察处。院领导自查表需另提交电子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汇总上报。
3.联系人:介莎莎,内线点话:8801,外线电话:66727168。
纪检监察处
2016年9月7日
附件:郑纪发[2016]2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专项活动的通知》/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909/20160909085938_00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