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于1977年制定,是其反海外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法律文献。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际反贿赂与公平竞争法》,修订了《海外腐败行为法》。
该法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要求公司根据《海外腐败行为法》加强公司的财务制度;二是关于反贿赂的规定。如果被定有罪,对公司处以200万美元以下的罚金,对股东、雇员和代理处以10万美元以下的罚金并可判五年徒刑。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可以对被告进行民事处罚,处以罚金,勒令被告停止其违法活动,也可以禁止被告入市。
该法适用于美国公司在海外的腐败行为,适用于任何公司以及为公司效力的高管人员、董事、雇员或代理,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其规定的受贿人,并不按照其行政身份确定,而是看其是否实际行使政府公共权力。这样,所有使用公共权力的人员都可以成为受贿主体,比如受委托为政府进行设计的私人设计师以及受政府控制的商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2.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二)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三)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四)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4.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一)现金、实物回扣; (二)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或风景旅游观光等; (三)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手机、装修住房等; (四)为对方提供明显可盈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
5.商业贿赂的危害:(一)它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二)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三)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四)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6.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一)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二)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三)是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四)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7.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多种手段。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8.新形势下加强行政监察的重要性:
监察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加强行政监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府的行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监察机关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纪律,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加强行政监察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加强行政监察,有利于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督促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促进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加强行政监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行政监察是政府内部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规范的重要环节。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
加强行政监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防范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治本抓源头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方面,体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强行政监察,有利于廉政建设与政府部门业务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
9.近年来监察机关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主要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
一是大力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级监察机关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乱设开发区、在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清理整顿报刊等项工作不断深入。民主评议行风普遍推行,切实纠正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督促政府部门和行业不断改进作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二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保证了政府重大决策、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各级监察机关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地方保护、滥用职权、自行其是以及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比如,2004年,监察部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严肃查处了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安徽省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等案件。此外,还参加了整治建材市场、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扶贫资金管理、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等几十项专项检查,参加了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了行政纪律。我们针对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案件以及侵吞国有资产案件频发多发,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等情况,研究新的对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腐败分子,严肃了行政纪律。
四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我们把行政监察的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查找可能或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研究提出防治对策,几项抓源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顺利完成。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此外,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全面推行。
此外,还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许多地方建立了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监察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0.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以廉政勤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二是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四是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五是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六是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
11.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随着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的贯彻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随着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化,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入,行政监察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从政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廉洁从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办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行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转变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
第二,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和重大改革决策的实施,认真研究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此确定执法监察项目。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就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近一个时期,要重点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法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破坏环境等行为。坚决制止能源开发中滥采乱挖和严重浪费现象。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政府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的受理工作。
第四,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是否合法、合理行政,公平、高效执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和考核的制度。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作用,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
第五,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并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提出防范和治理腐败的对策。加强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抓源头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