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系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2-27 09:35:3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系部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加强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纪律,进一步调动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团委学生会干部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促使学生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广大团委学生会成员自觉、主动遵守。

一、成员制度

1、凡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2、凡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团委交给的任务。

3、团委学生会干部和成员必须经团委批准才能加入。

4、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带证上岗(实习生除外)。

5、团委学生会成员无论什么原因一旦退出团委学生会后,在校期间不得再次加入。

二、职责制度

1、团委学生会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注重自己的仪容仪表,率先垂范。

2、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听指挥、顾大局,工作有灵活性。能熟练运用既定的原则和程序,遵守部内的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3、各部所有成员,要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以身作则,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配合、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讲私情,不得出现包庇现象。

4、工作时间,各成员必须到指定的工作地点。若个人原因影响工作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或处分。工作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态度要认真负责,不准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5、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处理个人私事,更不得以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名义无故旷课,一经发现,取消其团委学生会干部资格。

三、例会制度

1、团委学生会例会为每周一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任何人不得缺席,会议时间建议不要超过1个小时。

2、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如有特殊原因,应事先请假,无故缺席者,做自动退出处理。开会或工作时,迟到两次,给予内部通报批评;迟到三次写一份检讨;三次以上者做自动退出处理。

3、凡参会人员必须认真记录会议内容。

4、开会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讲话,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者调成静音。

5、团委学生会例会由办公室做考勤。办公室必须如实记录。

四、请假制度

1、如需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各部干事请假由各部部长申批;部长请假由团委副书记审批;团委副书记请假需有团委老师审批。

五、奖罚制度

1、每学期末,团委学生会将进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评比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2、团委学生会成员如受到学院处分,将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系团委所有。

经济管理系团委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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