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与性质
本组织全称为“临空学院‘益起行’志愿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学团办具体指导下,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二条 宗旨与原则
服务队秉承“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提升自我、传播文明”的宗旨,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全院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全院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体系。
2.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
3.拓展校内外志愿服务基地与项目,为志愿者提供服务社会、锻炼能力的平台。
4.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校园氛围。
5.做好志愿者的服务时长记录、考核激励及权益保障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指导机构
学院学团办负责服务队的宏观指导、项目审批及资源协调。设立服务队指导老师一名,由学院学团办指派,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队内架构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下设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等职能小组。各负责人由队员选举或指导老师提名、经考察后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 职责分工
1.队长/副队长: 全面负责服务队工作,制定计划,协调内外关系,召集并主持工作会议,监督各项活动的落实。
2.各职能小组:
策划部:负责活动策划、方案撰写。
组织部:负责队员招募、注册、培训、活动组织、时长记录与考核。
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影像资料采集、新闻稿撰写、服务队形象推广。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拓展服务项目与合作单位。
第三章 队员管理
第七条 队员招募
1.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招募。
2.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承认本管理办法。
3.招募流程通常包括:报名、面试(或审核)、公示、注册。
第八条 队员权利
1.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相关培训。
2.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3.就服务队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监督。
4.根据服务时长和表现,参与评优评先。
5.申请退出服务队。
第九条 队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及本管理办法。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与服务队活动。
3.自觉维护服务队和学院的声誉及形象。
4.尊重服务对象,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参加服务队要求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条 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队员因学习、健康等原因可申请退出,需提交书面申请。
2.劝退: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活动、违反管理规定或损害集体声誉者,经队内会议讨论决定,可予以劝退。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与审批
所有志愿服务活动须事先进行策划,形成详细方案,报指导老师及学院学团办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重大活动需制定安全预案。
第十二条 活动实施
活动过程中,负责人需认真组织,确保安全有序。队员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展现良好风貌。注意留存活动过程影像及文字资料。
第十三条 活动总结与反馈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效果,收集服务对象及队员反馈,不断改进提升。宣传部应及时做好宣传报道。
第五章 时长记录与激励保障
第十四条 服务时长记录
服务队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时长登记制度,由组织部专人负责,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服务时长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考核与激励
1.定期对队员进行考核,综合考量服务时长、活动表现、团队协作等因素。
2.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推荐优秀志愿者参与校级、市级等更高层次的评优评先。
4.服务表现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之一。
第十六条 保障与支持
1.服务队积极争取学院支持,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2.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视情况为志愿者购买相应保险。
3.本服务队负有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志愿者,依法提供必要的援助与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属于临空学院学团办及志愿服务队。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服务队各级负责人及全体队员均应自觉遵守本办法。
临空学院学团办
临空学院“益起行”志愿服务队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