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差及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我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借鉴其他学校的做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完善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等的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实行凭票报销,因非特殊情况未到政府采购定点宾馆、饭店住宿,或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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