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依法依规治校,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通知》精神和学院党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要求,5月31日上午,我院在报告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专题讲座,特别邀请到郑州市纪委监察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姚光组长做了《监察法》的辅导报告。参加此次专题学习的有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讲座由潘红副书记主持。

姚光组长系统阐释了《监察法》的立法背景、出台过程、重大意义,重点解读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包含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监察范围和对象、留置措施的对象及适用等问题。特别强调,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讲座内容集中详实,方式通俗易懂。姚组长紧密结合十余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理解《监察法》,充分达到了解疑释惑的目的。
姚组长针对高校公职人员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把握和遵守《监察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勉励大家要学出一份忠诚,深刻领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顽强意志,坚韧执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出一份清醒,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不能逾越的思想底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保持崇高的道德操守;学出一份担当,增强担当的品质、积淀担当的力量、保持担当的自觉。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学习,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监察法》,带头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我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确保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自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