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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集中进行业务学习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4:58     责任编辑:督导室      来源:教学督导室     浏览次数:

【通讯员:郭军华】2018年9月18日下午4:30,教学督导室全体工作人员在201办公室开展了业务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学督导室主任胡莉莉主持了会议。

会上,大家首先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共21条,内容包括: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等。

随后,我们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学习完两个文件精神,大家纷纷表示: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一名教师,我们要将理想信念教育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将文化知识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将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真正成为学生思想和发展的掌舵者和引路人。【审核:胡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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