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要求,从2011年5月16日开始进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充采集,信息采集具体截止日由河南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已开始,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后可到各受理机构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进行换发新证而持有旧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郑州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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