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团支部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择优向党组织推荐入党对象,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和团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入党积极分子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须参加党课培训,考试合格后,予以结业,领取结业证书。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联系人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四、确定发展对象
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填写政审报告,征求群众意见、进行群众评议,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出具函调证明。
六、进行公示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七、确定预备党员
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审查完毕后,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并填写《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确定预备党员。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将大会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
八、预备党员管理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要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九、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一个月内,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讨论、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十、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群众评议以及函调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且在今后应积极主动参加所有党组织活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