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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各班级设置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6]6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促进我院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各班级中设立学生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委员属于班委成员。请遵照执行。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选拔与管理暂行条例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月汇报表

附件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6]617号)的文件精神,发展和完善“学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构建我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班级中设立学生心理委员,特制定如下选拔与管理暂行条例: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条件

1、具备一定心理健康知识并热爱心理学;

2、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3、积极主动与他人沟通、善于合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培训,善于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5、符合学生干部任职的其他要求;

6、从16级新生(包括中职、高职)开始,每个班设定一名心理委员。

二、心理委员的具体职责

1、积极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知识,提升同学心理健康水平,并能使同学做到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

2、有计划地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院、系两级组织开展的培训计划和交流活动;

4、协助,配合社会科学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有关工作;

5、为本班存在心理问题或长期受到负面情绪影响的同学及时提供帮助,并及时联系辅导员或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每年定期举办心理委员培训,内容涉及大学生心理问题和心理健康的各个方面。

四、表彰评优

对于工作表现优良,工作积极的心理委员,将按照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关表彰制度予以表彰。评选条件如下:

1、定期参加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

2、积极开展学生工作;

3、在工作中有创新活动;

4、每月及时汇报本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

五、月汇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把握各个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以及对心理知识的需求,各个班级心理委员需在每个月定期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递交一份文字形式的班级心理汇报。汇报内容与格式详见附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汇报材料,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及时调整安排相应的活动,为同学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六、要求

为了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各系辅导员及班主任在10月22号之前将班级心理委员的基本信息(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zcsxlzz@163.com

附件2: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月汇报表

年 月 日

姓名

学号

宿舍电话

宿舍地址

移动电话

email

班级

上月班级个别同学心理情况

心理问题类型

提供的帮助

是否与辅导

员联系

是否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现在状况

上个月班级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

你或者同学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建议或想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一号教学楼(教1-510)

电话:0371-86503552

Email:zcsxlzz@163.com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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