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系是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运行及教学管理,协助职能部门进行学生管理的机构。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商贸系的发展规划;制定本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拟定商贸系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改革计划、科研计划,经核准后组织落实;拟定专业建设意见和专业人才聘用意见;参与教学设备的配置等工作。
3.负责商贸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师教学安排、教材的选定;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安排实验、实习、实训;进行课程设计、成绩评价;对教学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等。
4.负责商贸系各专业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场所的建设、管理、维护、使用,保证教学需要。
5.负责商贸系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参与本系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和专业培训等工作;负责处理商贸系教学事故。
6.负责商贸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系学生组织、社团的建设、指导、管理工作。
7.参与商贸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8.负责校历规定的全院性专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
9.负责商贸系教学档案的整理、资料的分类、统计、上报;负责系部学生成绩的日常管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考试和考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