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文明办 发表时间:2013-03-07
豫文明办[2013]4号
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明办,省直文明办:
为不断深化城乡共建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结对帮扶活动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和省、市、县四级文明单位原则上均应参加结对帮扶活动。全国文明单位及省、市级文明单位由省辖市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文明单位由县(市、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郑州市和省直机关的全国文明单位及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由省直文明办和省辖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结对帮扶活动的主要内容
1、组织“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等,使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2、组织教育培训。发挥文明单位自身优势,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3、提供文体服务。帮助农村培训文艺骨干,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体器材下乡。
4、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体现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办要按照此《通知》要求,对前两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帮扶重点是新型农村社区、交通干线沿线村和风景名胜区周边村。要根据帮扶村的数量和分布,确定一个或几个文明单位帮扶一个村。几个文明单位共同帮扶一个村的,要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
2、结对帮扶工作以三年(2013-2015年)时间为限。文明单位要根据时间要求,在摸清帮扶村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工作责任人,并与省辖市文明办、省直文明办和县(市、区)文明办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
3、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和日常管理。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对结对帮扶工作态度消极、未能按要求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的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时要酌情扣减考评分值。对不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的文明单位,要撤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对于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各省辖市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办要及时向省文明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河南省文明办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