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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线上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12 点击数: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函〔20239 号)要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112日—210

二、培训对象

各院(系)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团办负责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专、兼职教师、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四、培训方式

(一)教师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选择“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内,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注册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后,实名登录进行学习。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院系心理专员须完成不少于 15 节课程的学习,院系书记、副书记、学团办负责人及其他专兼职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 10 节课程的学习。平台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和督促相关教师参加学习,确保应培尽培。学习结束后,请各院(系)于215日前,将所有参训老师的培训证书发至各心理专员处,由心理专员打包提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存档。联系人:刘敏敏,电子邮箱:3011689975@qq.com

学生处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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