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旧版|学校首页|中文版|English

关于选拔2022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25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的文件精神,《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预防干预,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现将2022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心理委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协助学校、院(系)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实践、心理测试等),在其中起到领导组织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

3.关怀观察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学生处、院(系)相关教师反映,使其得到专业及时的解决。

4.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生处接受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提供给同学专业的资源和信息。

5.完成学生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布置的常规工作,按要求收集《学生心理状态统计月报表》,定期汇报和考核。

6.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心理委员职务的同学要做好与新接任心理委员之间的工作交接,同时继续做好曾经所接触案例的保密工作,接任的心理委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心理委员培训,合格后方可行使心理委员的职责。

(二)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职责

1.协助班级心理委员或院()心理辅导站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营造良好宿舍氛围,主动帮助宿舍同学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

3.观察了解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动态并定期向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反馈;发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或学院心理辅导站。

4.协助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的常规工作,按要求收集《学生心理状态统计月报表》,定期汇报和考核。

5.加强宿舍同学对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树立心理保健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知识水平和助人技巧,促进自我成长。

6.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二、培训与考核

1.心理委员培训依托“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注册学习《心理委员的角色定位》《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学习问题的应对》等专题,每个专题有相应的学习项目和相应的专项试题,学生学习完成并考核合格后,申请由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2.学生处将不定期为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开设专业培训,协助其自我成长、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

3.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优先参与学生处举办的各种活动。

4.接受学生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心理委员评比活动,每年对表现突出者颁发“心理委员标兵”荣誉证书,全校评选“十佳心理委员”,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宿舍心理信息员表现突出者参与全校评选“十佳宿舍心理信息员”。

三、选拔设置

一)心理委员

1.人数设置

每个班级设置1名心理委员。

2.选拔流程

通过自荐、班级竞选及辅导员考察确定产生。

3.选拔条件

1)身心健康,注重内心成长和心理品质的提升;

2)乐于助人,关心同学,有一定的奉献服务精神;

3)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

5)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有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意愿;

6)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人际关系良好,影响力较大;

7)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人乐观开朗,能够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8)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二)宿舍心理员

1.人员设置

2022级学生每个宿舍配备一名宿舍心理信息员(可由寝室长兼任)

2.选拔流程

通过自荐、班级竞选及辅导员考察确定产生。

3. 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

2)责任心强,积极乐观,宿舍人际关系好,群众基础好,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四、相关说明

1.各院(系)心理辅导专员请将2022级各班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进行汇总,电子版于1028日前发送至3011689975@qq.com邮箱(样表见附件2),纸质版于学校解封后盖章送至厚德楼114室(思政与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联系人:海庆玲。

2.学生处会定期对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进行工作内容、职责以及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请关注最近通知并传达。


附件:

1.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注册流程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级院(系)各班心理委员信息统计表

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级院(系)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统计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1025



CopyRight © 2007-2013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