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5〕207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提升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著。本年度曾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二)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原则上学年学习成绩合格,综合测评成绩在同班(或同专业)排名前50%以内;
(三)积极协助心理中心和院(系)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各类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且须持有MOOC心委培训证书;
(四)参与“十佳心理委员”评比者,除了应具备上述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威信,在心理中心和院(系)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在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由本人申请,填写并递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
(二)各院(系)需组织初评,结合申请者的日常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贡献以及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推荐出本院(系)的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2-3名,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各院(系)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由学生处思政与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进行复审,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十佳心理委员”名单;
(四)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及公告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四、材料提交
各院(系)将汇总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厚德楼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11689975@qq.com,以“院(系)+十佳心理委员申请”命名。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