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高校“5· 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24〕138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校心理委员中倡导良好的工作形象,培养全面发展的心理委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著。本年度曾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2、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原则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合格,综合测评成绩在同班(或同专业)排名前50%以内;
3、积极协助心理中心和院(系)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各类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2023级心理委员须持有MOOC心委培训证书;
4、参与“十佳心理委员”评比者,除了应具备上述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威信,在心理中心和院(系)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在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需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并提交至邮箱:3011689975@qq.com,邮件主题为“院系+年级+班级+姓名+十佳心理委员申请”;
【评选办法】
1、由本人申请,填写并递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
2、学生处思政与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对各类评比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评选,择优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请表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