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4]23号 签发人:牛宝毅
1410班学生苏昂自开学以来,多次无故迟到、旷课,且于10月21日晚夜不归宿,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后经班主任批评教育,认错态度消极,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我校《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办法》及《学生违纪处分补充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苏昂警告处分,以观后效。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