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正文

关于对苏昂同学的处理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1-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学字[2014]23号 签发人:牛宝毅

1410班学生苏昂自开学以来,多次无故迟到、旷课,且于10月21日晚夜不归宿,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后经班主任批评教育,认错态度消极,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我校《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办法》及《学生违纪处分补充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苏昂警告处分,以观后效。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