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生安全防范措施10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安全防范措施10条

1、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

2、学生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

3、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6、定期检查楼房的护栏和扶手是否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是否齐全;出早操、下晚自习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7、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劳动等,须有教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教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8、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提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9、学校根据发生安全事故的季节特点和规律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

10、学校重视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1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