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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丁露露同学的处理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级会计系注会六班丁露露同学自本学期开学至今一直未返校,经辅导员联系,丁露露同学因在家就业原因提出退学申请,一直因工作太忙等原因迟迟未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经研究决定,给予丁露露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