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宿舍设备物品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学院物品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处现发出通知,要求如下:
一、学生应爱护学院的公共财物、严禁损坏水电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拆床;
二、宿舍内由学院配置的物品,不得随意搬出,若损坏物品将按物品原价加倍赔偿;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偷换电表保险丝;
四、严禁在宿舍内煮饭,不得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如有以上电器,需在4月28日前主动上交宿舍管理员代为保管。若不主动上交,一经查出,给予没收;
五、不得个人私自安装任何电器,如若发现一律没收。
六、近期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将对各个宿舍的公物进行统计,届时望全体学生给予配合。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