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1〕3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1〕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参加郑州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二、医保年度
医保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
1.2022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2.在校学生在原籍被扶贫、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可随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3.已在生源地或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能重复参保。
四、参加医保应享受的待遇
1.在我校医务室看病只需交纳所需费用的50%。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
医院类别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元/年)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150 |
150-1000元80%; 1000元以上90% |
150 |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 |
600 |
600-3000元65%; 3000元以上75% |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 |
1200 |
1200-500元60%; 5000元以上70% |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
2000 |
2000-800元55%; 8000元以上65% |
五、参保工作事项
1.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险办法,在校大学生医保费是学校代收代缴项目,郑州市社保局不接受学生个人缴费,医保费由学校学生处统一代收代缴,各院(系)集中收缴方式收取参保学生费用。
2.2021年11月30日前,各院(系)将费用收缴完成,人数、缴费总金额核对一致后,将参保学生费用表、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发送至学生处周高洁老师处。(电子版请严格按照统计表格式填写不得做任何修改和添加,不得添加表头,无需添加边框。纸质版为方便打印可调整格式保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院系班级、电话、金额(320)等,多余项可删除)。
六、相关说明
1.城乡医保是国家政策性医保,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让每一名学生了解医保政策,增强学生的保险意识,每名学生必须有相关医疗保障,要求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商议参保事宜,务必做到应保尽保。
2.通过家庭参加且重复缴费的学生须提供2022年户籍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可办理医保退费。
3.对确定不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各班级须提交不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后以院(系)为单位收取。各院(系)应于11月30日前将不参保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模板
2.不参保学生信息登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