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认真落实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充分发挥校级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郑财院〔2021〕2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校级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2.我校校级助学金名额按各院(系)在籍人数6%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及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生活俭朴节约。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写出申请理由、学习表现、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认学生真实情况,经班级辅导员复核同意,连同有关材料上报所在院(系)。
3.各院(系)审查、公示。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初选学生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校级助学金申请表》,各院(系)汇总填写《XX院(系)校级助学金学生统计表》,经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厚德楼111办公室。所有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材料,均须按要求规范填报,确保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真实者,取消校内助学金申请资格,视情况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回资助金额。
4.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课汇总各院(系)上报的校级助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全面审核,并向全体师生进行校级公示。
四、评选及上报时间
1.评选时间为4月10日—4月18日;
2.上报评选名单时间为4月25日;
3.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时间为4月18日—4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组,组织开展本院(系)校级助学金评选和审核工作;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评议对象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个学生详细了解校级助学金的各项政策。
2.严守工作纪律。各院(系)评选过程要严把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较多或引起较大负面舆情的院(系)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强化育人成果。各院(系)要以本次校级助学金评选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等活动。在校级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着重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诚信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