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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赵霖园等5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四款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郑财院〔2021186号)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处58日处务会研究决定,拟对赵霖园等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59日至2026519日,共计10天,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处提出,异议材料上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


公示期间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371-55261803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59


附件

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退学处理依据

1

赵霖园

202403120242

数字商贸学院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2

202006030108

计算机学院

3

许博仁

202106020125

计算机学院

4

郑玮佳

202003110103

艺术学院

5

     樊森森     202206020238      艺术学院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