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玮佳,学号202003110103,女,2020级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20031101班学生。在2023年2月20日起长期未到校参与正常教学活动。
樊森森,学号202206020238,女,2022级室内艺术设计专业2022060202班学生。在2023年4月8日起长期未到校参与正常教学活动。
郑玮佳未按规定缴纳大三学费,辅导员和老师多次沟通催缴。该生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缴费用,暂缓注册后消极怠学、脱离教学。其虽申请退学,却长期不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对学校提出的相关处理要求亦不予理会,且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樊森森休学时间为2023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休学期限已满。学院及辅导员已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提醒其按时办理复学手续并完成复学复查,但始终无法联系上该生,该生亦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未通过复学复查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郑财院〔2021〕186号)第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经4月20日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对郑玮佳、樊森森同学作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诉。期限内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艺术学院将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任玫如
办公电话:15517713336
艺术学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