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4-01-13 点击数:

 

 2013 年,我院申请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批准后,省财政拨付项目建设省级奖补资金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59.16万元,项目资金总计1059.16万元,用于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本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一次性招标,设备款项分期、分批验收和支付。

一、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

1、省财政将奖补资金在控制额度内分两次拨付,项目批准后,省财政拨付项目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50%250万元,市财政配套250万元。在首次奖补资金下达6个月之后,项目建设招标、配套资金、招标设备到位率达到项目建设总额的60%以上,即实际设备到位率资金总额达到335.496万元(省财政250万元+市配套250万元+学院自筹59.16万元),我院实训机构管理部门可向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达到资金拨付条件后,由学院财务处正式向省人社厅、教育厅、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附我院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加盖我院公章的招标合同复印件、设备购置清单及到位情况明细)。省厅联合审查合格后,省市财政拨付剩余的50%奖补资金,即500万元。

2、省财政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及学院自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申报建设专业所需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不得用于超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设备购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学院成立全民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实施监管、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领导,学院财务处进行资金控制使用。

2、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时,需要在学院纪检监察处和领导小组监督下,由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对采购项目按照进度实现全过程公开招标。招标设备到位,并通过联合验收入库后,由学院财务处的财务人员根据完整无误的验收证明和相关手续分期分步骤进行资金支付。

3、学院各实训管理部门,每月要把该项目进度和设备数量及到位情况汇总报学院财务处,学院财务人员每月定期对汇总数据进行核对,并将学院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设备到位率等以月报的形式上报省市人社部门和省教育厅,确保资金支付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切实加强对全民技能振兴活动的领导。

(二)理顺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1.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财政配套、和学校自筹的原则,围绕工作活动目标,加大资产投入,保障我院全民技能振兴活动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对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民技能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全民技能振兴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院决定成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民技能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刘盘根   学院院长

副组长:       学院党委副书记

  员:  刘文华   学院现代教育中心主任

              张晓阳   学院财务处长

              王思鹏   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姚灵仙  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邓亚妹副处长担任。

办公室主任:  邓亚妹  学院财务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  黄惠卿  李睿龙  杨洁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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