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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7:41:48     责任编辑:党政办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我校现面向社会选用法律顾问服务单位1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选用条件

    1.依法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在郑州市城区范围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正在执业中;

    2.在郑州市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有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4.执业信誉良好,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近3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诉讼败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

    (二)指派律师及条件

    1.法律顾问单位需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负责日常法律服务(其中,至少1人专职从事律师工作3年以上);

    2.指派的律师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高校办学活动,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法、行政法、劳动法等领域,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合同审查、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5.能够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学校服务需求;

    6.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在校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合同法律审查,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起草等;

    2.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3.向学校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学校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4.就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学校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5.对学校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6.参与处理涉及学校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

    7.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8.应学校要求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9.代理学校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0.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1年。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8万元。

    四、成交标准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作为第一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或被认定为报价无效时,依次顺延成交。

    五、报名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人数证明,近3年基本情况、执业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说明材料;

    2)律师事务所拟选派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主要执业经历,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及业务专长说明材料等;

    3)服务方案及初步报价;

    4)其他可证明服务能力的材料。

    2.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要求

    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于2025523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厚德楼41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并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6-6688019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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