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市、区卫生局教委的有关规定要求,为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工作机构
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刘盘根校长任组长,刘宝继、潘红、来栋梁、牛宝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刘宝继副校长任主任,杜瑞峰、韩怀灿、李国贤为副主任,史谦、杨宝林为成员。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须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保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谁失职,追究谁。
二、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
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
三、切实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做好登记,配合协助上级疾病控制中心做好疾病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做好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认真做好疫点消毒隔离操作工作。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预期以保护,如认为共同食用污染食品或水。积极配合市、区疫检中心开展调查,采样、消毒工作。
2.加强学校学生晨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校同学进行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必要时可测体温,做到层层把关,不遗漏一个同学,严重时可送医院进一步确诊。
3.学校要经常的、定期的组织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凡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是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5.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的发生,要让同学少去公共场所,学校减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动。
四、 大力加强宣传力度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校医院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宣传日等时机在学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五、 建立学生、教师的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凡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任何人都应立即向报告,校传染病防控办公室室在接到报告后要即可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并与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的管理
1、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2、 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操作人员要具有健康证,凡身体不适着应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食品进货要把好关,购入时要按有关规定索证、验证,食品加工过程中要注意卫生,一切行为都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
3、 学校小买部要具有卫生合格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坚决不出售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
七、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饮食卫生、体育卫生等工作,把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