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我院召开代理评审机构遴选会

发布时间:2019-03-29 责任编辑:cwc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通讯员:吕兆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评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招标采购及评审工作合规、高效、有序完成。3月27日上午,学院代理评审机构遴选会议在综合办公楼418会议室召开,院长刘盘根、纪委书记潘红、副院长施长春以及党政办、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办、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张春主持。

会上,张春处长传达《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意见》,指出30万元以上修缮类项目安排预算时必须经过市财政评审中心或聘用的81家造价公司评审,评审结果报教育处备案;接着介绍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购买中介机构评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郑财投审〔2018〕2号)。根据文件考核原则和方法,经过层层筛选,在入围市级备选库的81家代理评审机构中,有6家进入遴选范围。

在纪检监察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出了1、2、6号,作为我院备选评审机构。

纪委书记潘红、副院长施长春对本次遴选活动表示肯定,要求学院工程评审项目在时效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院长刘盘根指出,本次代理评审机构的遴选活动,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抽取程序合法规范。同时要求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处三部门做好对接,保持沟通,做好学院政府采购重大修缮类项目工作,并建议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也可采用此办法。

会后,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代理评审机构遴选结果公示于综合办公楼一楼公示栏,公示期一周,欢迎广大教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审核:张春/摄影:吕兆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