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14】4号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学院新闻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团委: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捕捉学校及各单位的新闻信息,更好地宣传我院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新成就,架起广大师生员工间互相沟通交流的桥梁,塑造我院的良好形象,学院决定建立一支学院新闻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的产生及管理
1.新闻通讯员教师人选在个人自愿前提下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固定为一人(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可为2-3人);学生通讯员统一经院团委审核推荐,高职部每班推荐一名,中职部在全体学生中择优推荐10人左右。以上人选均报送党委宣传部。
2.经培训合格后,学院集中发放《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通讯员》证书,学生另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闻采访证》。
3.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部门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党委宣传部。
4.新闻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党委宣传部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与指导。学生通讯员日常管理以院团委为主,如有变动,应及时通报。
5.在校内媒体发表新闻,教师通讯员须署实名,并有部门领导审核签名(即开头为:“通讯员某某某”报道;结尾处:“审核某某某”);学生通讯员要经辅导员或老师修改审核后(均署实名)报党委宣传部统一发表。通讯员在校外媒体发表作品,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学院鼓励通讯员在校外媒体发表校内新闻,并据情给予奖励。
二、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护学校荣誉,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有大局意识,热心学院的发展建设,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熟悉本工作,能够及时敏锐捕捉本单位关于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各项新闻报道任务。
三、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1.遵纪守法,负责本单位和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或推荐新闻稿件,在征得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向校园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报》及广播站投稿。
2.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3.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党委宣传部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4.通讯员可在全员院范围进行采访活动,各部门应予以大力支持和鼓励。
5.积极参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广大师生良好精神风貌,传递正能量;适当曝光校园不文明现象。
四、通讯员的学习与培训
新闻通讯员队伍主要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在3月15日前确定人选完毕,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闻通讯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739149655@QQ.com邮箱。拟在3月下旬进行集中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通讯员的考评与奖励
每年底,党委宣传部汇总个人发稿情况,提出奖励意见,经院领导批准,在全院范围给予表彰,作为选拔各类干部的重要参考。
特此通知。
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闻通讯员登记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或请致电:13939003167联系)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二月廿七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闻通讯员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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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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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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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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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处、系、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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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必填)
| QQ
| (必填)
| 紧急电话
| (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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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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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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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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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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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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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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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盖章)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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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学生通讯员任1年以上并发表有作品,此表存入其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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