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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4-03-10 责任编辑: 来源:纪检监察处 浏览次数:

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纪发[2014]1号)要求,召开院务务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共有 122名同志(包括离职或者退休不满3年的领导干部)自觉进行了个人自查申报,并按要求填写了《郑州市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个人承诺报告书》。经自查申报,122名同志均表示没有存在“清理内容”所要求清理的六种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接受举报。

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67181408(传真)

举报信箱:czjjcs@126.com

学院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66727272

举报信箱:zzcsjrjjc@163.com

纪检监察处

2014年3月7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清理纠正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人员名单

一、清理内容: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人员名单(含退休不满3年的领导干部1人,共计122人)

刘盘根 刘宝继 潘 红 来栋梁 牛宝毅 谢玉华

司兰英(退休)韩怀灿于 瑜 贾丽丽 仇建民 陈国波 王 琪 王丽华 彭明强 詹晓娅 张晓阳 邓亚妹 蔡 莉 李国贤 孙晓景 赵春磊 李桂林 鲁 燕 尹红云 钱 凯 张 川 介莎莎 黄惠卿 靳 伟 刘子印 姚灵仙 李爱群 段春霞 崔 轶 徐熠明 杜瑞峰 杨 涛 史 谦 宋喜顺 刘长城 王建中 马俊涛 王文祥 陈 勇 张福才 韩 冰 田振停 王玉刚 胡莉莉 刘文华 翟 岩 刘 晋 张 勇 谢 彬 马素梅 赵娜丽 卢 燕 欧阳明 朱剑涛 张 兵 王思鹏 董 昕 高 丽 郭会芳 耿聪慧 张 春 孙洁华 贺坤丽 沈 峰 于明珠 周 睿 舒中华 周艳丽 魏永辉 魏亚芳 章 慧 南志光 王 婧 陈立洁 赵金生 陈 曦 赵 霞 司丽娟 李 静 褚 旭 陈子慧 方 颖 方德花 梁丰春 喻 林 陈 思 赵艳莉 卞孝丽 丁 超 宋哲理 张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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