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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国庆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2014年09月28日 09:00  点击:[]

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为更好地推进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国庆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一个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国庆节日氛围。现对学院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或用公车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节日期间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

学院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对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371——66727168。

纪检监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文化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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