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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办高〔2016〕615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根据教办高〔2016〕615号文件,认真做好我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文件如下: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16〕61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具体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进行。各高校(含各高等职业院校、举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其他普通高等学校)需填报2016年实际招生专业和2017年拟招生专业(包括拟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请按照《办法》和平台中的《操作指南》执行。

(二)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三)各学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一致。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领和发放。

(四)各学校要完善专业增设与退出机制。高校新增专业申报工作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四大国家战略规划,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有目标、有步骤设置和调整专业,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高校停止招生的专业,应报教育厅备案,并写明停招原因,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二、国控专业申报要求

(一)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请、审批。

(二)拟新设国控专业,须通过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5,此表在平台生成、导出)。增设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应附省卫生计生、中医、公安、司法等相关行政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文件。

(三)2016年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尚未经教育部备案)拟新设国控专业,无需通过平台填报,报送纸质材料即可。

三、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一)各高校2016年实际招生专业和2017年拟招生专业(包括拟新设专业)须于2016年10月11日前通过平台进行填报。

(二)请各校于2016年10月12日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稿)各一式3份,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

1、2017年拟新增专业的正式文件及河南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申请表(见附件5,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

3、河南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

4、河南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停招专业汇总表(见附件4)。

附件: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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