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9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院教师的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的通知》(教高〔2012〕247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项目建设要求,我院专业教师须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实践锻炼的参与对象

全体专业教师。

二、关于“定期”的界定

每两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

三、实践锻炼的内容与形式

实践锻炼的内容应契合专业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方向。如可以进行专业调查、学习先进理念和工作方式、与相关技术人员探讨教学课题、推广和研发新技术等。

实践的形式有两种。(1)脱产(或利用寒暑假):①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②随同实习(或见习)生入企并参与实习(或见习)指导与管理工作。(2)在职(或业余时间)。

四、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鉴定评价

实践锻炼的鉴定评价由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给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两个等次的鉴定标准如下:

(1)合格:各项材料齐全,总结材料不少于2000字,有亲身体会与独特视角,实践与专业联系紧密,内容充实,研有所用,评价良好。

(2)不合格:各项材料不齐全,评价一般或不好,总结材料达不到2000字,数据不足,内容空洞,实践与专业缺乏联系。

五、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程序

1、提交申请。教师本人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明确所任课程或相关科目的教学改革方向,选定课题,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并提前一个月向学院递交申请报告。申请表应交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并留教务处备案。实践锻炼原则上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如特殊情况需到市外的,必须报院领导批示,发生的差旅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参与实践锻炼,企业鉴定。教师提交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应按计划完成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锻炼。在完成相关总结材料后,由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出具鉴定考核结果。

3、提交考核材料:教师完成实践后,须向学院提供本人参加实践锻炼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鉴定考核结果、实践总结(含电子文稿)、原始数据等材料。

六、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与监督

学院鼓励教师脱产进行实践。脱产期间,教师享受行政人员工作日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实践锻炼期间,教务处、督导室、教学管理单位将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督查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情况。未按方案参加实践锻炼或鉴定评价为不合格者,将扣除其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所有专业教师2015、2016年期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未按质按量完成者当年年终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系部

归属教研室

现任行政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

现从事何专业何课程教学

实践锻炼起止时间

申请理由(详细说明实践锻炼内容及带何教改任务)

申请实践锻炼所在单位基本情况

实践锻炼所在单位名称

业务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传真

Email

实践结束预期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细分指标

专业实践教学

1.联系1-2名能够承担本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企业(行业)教师并存入所属系部和组织人事处作为兼职教师储备

2.锻炼后,能胜任所负责课程的实践教学。

3.按照企业(行业)实际,能开发实践教学教材,具备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能力。

4.准备并主持1-2次本专业实践教学报告。

新技术学习

课程改革任务

1.提交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或案例教学的教学模式改革方案

2.

3.

将获得何种等级证书

1.

2.

将参与行业(企业)项目

共 个。

其他

教研室主任: (公章) 年 月 日

系部主任: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

部门

姓名

专业

职称

承办学校/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实践锻炼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共 天

实践锻炼

内容记录

实 践 锻 炼 总 结

(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教科研等,不少于2000字)

承办单位对实践人员鉴定与评价

鉴定意见:

实践单位:(盖章)

实践期间表现评价: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注:待实践锻炼结束后,请将此表与相关证书等一并交回教务处。

关闭

 

CopyRight © 2007-2013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 ;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