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卫艺〔2014〕473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
军事训练督查和调研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经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督查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调研目的
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为依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高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依法开展。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的调查研究,掌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探索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不断在新起点上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督查和调研内容
督查和调研全省高校全面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对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是: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组织领导及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学校军事教学机构及师资配备情况;落实教学大纲情况;军事理论课开展情况;学生军事训练经费和教学保障情况;安全防事故情况和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情况;开展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情况等。
三、督查和调研方法
督查调研分2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各高校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内容要求,对本校学生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重点督查调研阶段。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对全省部分高校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进行督查和调研。
四、督查和调研时间
2014年6月30日前为各高校自查并上报材料阶段,9月1日至30日为重点督查调研阶段。具体督查时间和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高校在2014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有关数据统计表格(附件1-3)纸质版(传真)、电子版一并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五、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学校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好自查和数据上报,保证督查调研工作按时顺利展开。
2、各高校要客观真实反映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的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力求全面准确,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3、各高校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针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定有效改进措施,切实推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高根立,电话:0371-69691753(传真),电子邮件:zzscsjwc@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层基本情况
2.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基础数据表
3.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层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地址:
负责学生军训工作部门名称 |
部门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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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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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立设置 |
合署办公(合署部门名称)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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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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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数 |
编制专职人数 |
部门主要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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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管校领导(签字):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基础数据表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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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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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能训练天数 |
军事技能内容(科目) |
技能教官来源 |
军事技能训练场地 (校内、校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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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经费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
生均金额(元) |
经费开支用途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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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设军事理论课 |
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 部门名称 |
军事理论课是否由教务部门列入教学计划 |
军事理论课成绩记学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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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课排课时间 (排在哪个学年学期) |
军事理论课采取的授课形式 |
军事理论课教学时数 |
军事理论考试成绩是否计入 学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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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管校领导(签字): |
附件3
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填报日期: |
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人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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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职称(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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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军事理论课教师人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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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管校领导(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