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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职成〔2014〕283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地、各学校推荐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应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向产业聚集区和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各地、各学校要对本地、本学校历年来中央财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专业名称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修订)》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填报,所申报的专业要经过科学论证,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填报论证结果。计算机类专业严格控制,对数控、汽车类专业适当控制。近三年发现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中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可申报3个,其他省辖市可申报2个,历年来没有获得中央财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支持的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县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可申报1个。各高等职业院校可申报1个高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原则上不与往年重复,已获得2个及以上中央财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支持的高等职业院校不再申报。

二、项目评审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和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分别排序上报。

三、配套资金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地方应按与中央专项资金不低于1:1的分担比例安排资金。其中,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以及省属项目学校其他专业所需地方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属项目学校其他专业所需地方资金由市、县统筹安排落实。地方各级安排的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抓紧完成以往年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尽快使设备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要加大对设备采购、货款支付等工作的统筹力度。凡无故不履行合同,拖欠2012年及以前年度设备货款,且未在2014年3月30日前付清货款的市县,和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市县,不得再申报2014年项目。

五、材料上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和省属院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在认真做好本地、本学校2014年度拟推荐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报送:

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申请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报告》;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报告。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配套资金承诺文件;

3.2014年度推荐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4.历年来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5.2012年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中央集中采购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2012年度项目中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也要报送)(见附件2);

6.201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2013年度项目中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也要报送)(见附件3);

7.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二)高等职业院校报送:

1.《××学院(校)关于申请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报告》(含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2.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其中,市属院校由学校主管部门行文,民办院校由学校行文;

3.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2012年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中央集中采购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

5.201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201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报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和省属院校务于

5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并联合报至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Email:henanzhijiao@126.com。高职院校项目报省教育厅高教处,Email:hngaojiao@163.com)。其中,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必须由承担配套任务的财政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申报材料表格可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vae.ha.cn/)下载。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王凯(职成教处D822房间)杨森(高教处D825房间)

电话:0371—69691879(职成教处)69691855(高教处)

附件:1.2014年度推荐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2012年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中央集中采购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

3.201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4.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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