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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职成〔2014〕148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县)委、妇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推进中职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促进中职学校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2014年将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举办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竞赛活动共包括6类15个赛项。

(一)征文类(3项)

赛项:“梦想照我前行”征文比赛,“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

赛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类(3项)

赛项:“志愿服务剪影”摄影比赛,“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摄影比赛,“最美中国”摄影比赛。

(四)微电影类(3项)

赛项:“志愿服务剪影”微电影比赛,“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微电影比赛,“最美中国”微电影比赛。

(五)动漫设计类(2项)

赛项:“生态文明”动漫设计比赛,“生命·安全”动漫设计比赛。

(六)展演类(3项)

赛项:“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诚行天下”演讲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二、参赛形式

本届竞赛继续采用学校初赛、市级复赛、全省决赛的形式进行。各中职学校都要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市级竞赛。各省辖市教育局牵头,文明办、团委、妇联积极配合组成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对本地学校推荐的参赛作品评选后,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竞赛,每市推荐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200份。省直管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暂不组织复赛,所属的职业学校初赛后,推荐作品参加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的复赛。参加全省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三、组织领导

本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主办,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承办。为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尹洪斌(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董学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王宏琳(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赵勇(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艾高缨(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谭玉辉(省成人教育教研室主任)

唐泽仓(河南教育报刊社社长)

委员:魏世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郭国侠(省职业教育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樊安新(省职教协会德育工作委员会主任)

钟华(省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监)

刘肖(教育时报总编辑)

戴胜利(省成人教育教研室副主任)

秘书长:戴胜利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单项竞赛评审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成人教育教研室。

四、相关要求

各中职学校要切实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将竞赛活动列入德育工作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保障。要广泛组织学生、教师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达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效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校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市教育局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竞赛活动,在教育局内明确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安排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在竞赛的组织发动、数据统计、作品评选、证书印制和发放、报送材料等环节把好关,做好竞赛工作总结。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报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2.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学校、参赛项目统计表

3.河南省第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联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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