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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8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各专业教学团队: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一所学校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设计,对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在稳步推进课程改革的基础上,需要认真做好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

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

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二、方案制定要求

1.解放思想,广开思路,勇于创新,专业建设应适应当前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变革需要。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与专业需求,认真制订、按时完成201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定位更加明晰。

2.在岗位(群)确定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及相关专家的指导和专业研讨确定基于工作过程的新课程体系。完整的课程体系改革不仅包括专业课程改革,还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综合素质教育以及文化基础课程改革。在构建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开发制定各专业课程标准。各专业要善于依托校企合作平台,继续推进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改革,要依据工作岗位定位专业目标,依据工作任务确定课程设置,围绕工作任务进行项目设计;注重系统的动手能力培养和系统的基础知识培养,系统设计培养方案,精心实施培养计划;要将实验、实训、实习到最后的顶岗实习整个实践教学过程系统化设计与实施;要体现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要关注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交融,保证实践和理论教学课时合理分配和实践环节的系统性原则,扩大能力拓展课范围。

3.在新课程体系下合理安排课程的开设学期和学时,并对课程的实施进行系统设计,注重理实一体化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形式。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适当考虑专业学生规模、师生比的问题。

5.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内容文字规范,不得使用简化字等。

三、审核和编制的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各系(部)专业教学团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6月3日前各系(部)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评审;5月23日前将培养方案电子稿发教务处邮箱 zzcsjrjwc@163.com

3.6月17日前教务处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完成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工作,6月24日前教务处完成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汇编工作。

请各系部按照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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