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13〕12号
第一条 奖励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莘莘学子进入我院继续深造,同时,为了激励学生
明确学习目的,增加学习动力,学校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等级及金额
(一)奖励对象:新生入学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用于奖励入学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奖励比例为新生总人数的1.5%。
(二)奖励等级及金额:
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采取择优排序的原则,由高至低发放奖励。
一等奖学金,按奖励人数的30%发放,3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按奖励人数的30%发放,2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按奖励人数的40%发放,1000元/人。
第三条 奖励方式
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除发放奖学金外,还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向所在中学及家长寄喜报。
第四条 评选方法
新生入学当年评定一次,由教务处按新生当年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预定人员名单及等级,如果总分相同,则以三门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的总成绩为准,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第五条 附 则
(一)本办法所指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除追回已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相应奖励外,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凡获得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学生,主动申请退学者必须退回已发放的新生奖学金;
(四)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