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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责任编辑:张雪丽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争做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的优良氛围,现就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学院中心工作,树立教师师德教风典范,通过开展“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2018-2019学年承担我院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职在岗一线教师,本学年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爱教育,关爱学生。在学院任教两年(含)以上(即2017123日前来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须完成2018-2019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且每学期都承担教学任务。

4.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欢,在过去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成绩90分以上。

5.凡发生违反师德行为,因教学事故被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时间

201912月。

五、评选机构

学院设立“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兼任,成员分别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教学督导室、各院(系)部相关部门领导出任。具体如下:

组长:郭建军

成员:王玉刚、李延玲、陈勇、姚灵仙、胡莉莉、彭明强、耿聪慧、南志光、石玫珑、刘文华、田振停、赵培勇、孙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六、评选程序

1.评选初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全体教师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教师有无教学事故、师德、为人师表等方面的问题。

2.学生评议。由教务处根据2018-2019学年学生对教师的评议结果,并按以下方式计算每位参评教师的满意率,并按满意率的高低排列参评教师的顺序:

参评教师满意率=教师个人满意度总分÷实际参评学生总数

3.拟定名单。按照学生评议教师满意率排名,确定十名“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的拟入选名单。

4.结果复核。将拟入选名单提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复核后上报学院研究确定当选人。

5.公示确定。学院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3天。在此期间,任何人均有权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进行表彰。

七、活动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科学、严谨。

2.评选过程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1-6672 7168

 

 

教务处

201912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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