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责任编辑:教务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争做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的优良氛围,现就开展我院2023“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学院教学中心工作,树立教师师德教风典范,通过开展“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20232202312月期间,承担我院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教师。本次共评选10名“最受学生欢迎教师”。

三、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爱学生。在学院任教两年(含)以上(即202112月前来校),系统讲授过一门课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完成20232月至202312月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且每学期均承担教学任务。

4.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在20232月202312月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5.凡发生违反师德行为,因教学事故被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时间

202312月

五、评选机构

学院设立“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兼任,成员分别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各院(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出任。具体如下:

组  长:董  娣

成  员:李延玲、耿聪慧、姚灵仙、王玉刚、谢  彬、南志光、喻  林、徐熠明、王学俊、胡莉莉、孔继海李爱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六、评选程序

1.评选初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全体教师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教师有无教学事故、师德、为人师表等方面的问题。

2.学生评议。由教务处根据20232月202312月两个学期,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对教师的评议结果进行排序。

3.拟定名单。按照学生评议教师满意率排名,确定十名“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拟入选名单。

4.结果复核。将拟入选名单提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复核后上报学院研究确定当选人。

5.公示确定。学院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3天。在此期间,任何人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学院将进行表彰。

七、活动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科学、严谨。

2.评选过程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53380385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12月20


关闭

 

CopyRight © 2007-2013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 ;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