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郑财院〔202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5年转专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符合转专业管理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
3.入学后受过纪律处分者,不允许转专业。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允许转专业。
5.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限报一个志愿。
二、时间安排与流程
(一)计划编制与信息发布
1.各二级学院依据学院教学资源配置、专业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精准规划各专业可接纳的转入学生名额,于11月28日前提出接收计划(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210办公室秦川老师。
2.11月29日前通过校园网教务处部门网页“通知公告”发布《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考核与审批
1.学生递交申请。12月1日—12月4日,自愿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须根据本通知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附件1),向所在学院递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2.学院拟定考核方案。12月5日-12月9日,接收学院拟定转专业考核方案,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自行拟定,各学院将考核方案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手写)、《学院拟推荐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10室秦川老师,同时电子版(word版)发至zzscsjwc@163.com。教务处汇总考核方案后,由各学院通知学生。
3.学院进行考核。12月10日-12月12日,接收学院根据接收学生数量和申请学生的情况,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12月12日—12月16日,接收学院公示考试结果。12月17日将《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10室秦川老师,同时电子版发至zzscsjwc@163.com。
4.结果公布。12月17日—12月19日,教务处将对批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议,正式发布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学生一旦被录取,其学籍将由学院统一予以变更,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各学院严格落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教务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