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教师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2.院(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经人事处审批后,报教务处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院(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3.审批权限表
请假人
请假课时数
批准人
校内专、兼职教师
≤2节课
院(系)部负责人
>2,≤6节课
院(系)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
>6节课
系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长
外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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