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办事流程>>正文

请假调停课事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8-05-15     责任编辑:李兆芃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1.主讲教师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调停代课申请表》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2.院(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经人事处审批后,报教务处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院(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3.审批权限表

请假人

请假课时数

批准人

校内专、兼职教师

2节课

院(系)部负责人

2,≤6节课

院(系)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

6节课

系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长

外聘教师


院(系)部负责人

 

关闭

 

CopyRight © 2007-2013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 ;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