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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全校性公选课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2-23     责任编辑:杨逸之      来源: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797号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是我院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全校性公选课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全校性公选课管理办法》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630日    

附件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全校性公选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是我院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不断完善学分制,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对全校性公选课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开设原则

第一条  全校性公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原则上由各院(系)设置,公共选修课可由全院专、兼职教师根据兴趣专长,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按照申报流程申报至教务处,经审批后决定。

第二条  各院(系)申报专业选修课以外的专业性质较强的课程仍属公共选修课,可按照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公共选修课中的艺术类选修课,除教育部规定必开的八门课(附2)不用申报外,其他课程可按照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第三条  全校性公选课的开设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知识提升原则: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有利于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基本派别、基本的原理和概念、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有利于学生掌握经典著作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精神、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民主与法律常识、艺术欣赏等基本知识。

(二)能力提升原则:有利于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自我评价能力。

(三)修养提升原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历史责任感。

第四条  全校性公选课每周上1堂课,每次2课时,学分为2。

第五条  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时间为开设学期的前一学期第13-14周,具体参见教务处发布的开始申报通知。

第六条  全校性公选课每学期从第1周开始,至第16周结束,共计32个学时。上课时间定为周一至周四的七八节和九十节,周末原则上不安排选修课。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时间。

第七条  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可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教室一览表》(附件3),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地点。

第八条  全校性公选课达到30人允许开设,最高上限为200人。申请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人数。

第三章  开设程序

第九条  每学期的第12周,教务处向全院公布全校性公选课申报通知,各院(系)确定专业选修课程和必开艺术类选修课程,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附件4)报至教务处审核。全院各院(系)、部各处室的专、兼职教师,自行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至教务处,可申请开设全校性公选课,每学期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第十条  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需提供《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并提交教师个人申报资质纸质版(证书复印件)一份及所申报课程一个课时的教学教案,交教务处审核存档。审核通过的教师,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信息录入至正方教务系统,并上传个人照片。

第十一条  教务处收到《申请表》后对所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开课原则、手续完备的课程,提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院审批后,列入《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指南》。

第十二条  没有主讲过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在开课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典型章、节的试讲,经审核小组认为教学效果符合要求的,方能正式开课。

第十三条  经学院最终审批通过的选修课程,教务处在3-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表》提交的相关信息录入正方教务选课系统。

第十四条  教务处原则上不再修改教师申报的开课时间,因教师提供的开课时间造成两门或多门课程开课时间冲突,导致学生选课人数不够,该课程停止开设。

第十五条  因教师提供的开课地点造成两门或多门课程开课地点冲突,教务处将按照教师意愿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如不愿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造成时间、地点冲突,导致学生选课人数不够,该课程停止开设。

第十六条  正方教务选课系统开放后,学生可登录选课界面自由选课。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不足30人的课程按照停课处理,选择停课课程的学生有机会进行二次选课。第二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在1-3个工作日内将开课结果公示上网,成功开课的教师可到教务处领取开课通知和学生名单。

第四章  课程管理

    第十七条  全校性公选课除学院通知停课外,原则上不允许教师因事调课或停课,如教师因公、因病无法上课,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调停代课流程向教务处申请代课或停课。

第十八条  全校性公选课工作量计入教师年终考核工作量,兼职教师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可以按照行政人员年终考核工作量加分条件进行加分。

第十九条  原则上参与我院评定职称资格的教师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凡在评定职称要求的时间内开设过选修课程的教师,评定职称时会有相应加分政策,具体加分细则参见人事处职称文件。

第二十条  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不论职称和专、兼职,均按每人每节40元的基础标准发放课酬。

第二十一条  开课人数在30-5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0;开课人数在51-10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3;开课人数在101-15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6;开课人数在151-200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9。

第二十二条  全校性公选课与必修课一样,接受学院督导处和教务处审查,参与学期末教师评教管理,评教结果计入教师年终考核结果。累计两次全校性公选课教师考核结果最后一名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全校性公选课。

第二十三条  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需认真做好考勤管理,3次未到课的学生取消该门课成绩。全校性公选课在每学期第15周结课,第16周进行考试,考试方式以课程性质为准,由任课教师决定。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系统,并将打印出来的纸质表交至教务处备案。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2.教育部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名单

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教室一览表

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免申报课程开课备注表

 

附件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填表日期:    

教师姓名

 

 

 

一寸照片

院(系)部/处室

 

 

 

最高学历

 

联系方式

 

课程名称

 

开课学年学期

2017 - 2018 学年第 1 学期

开课人数

30 -           

是否新课

      否□

开课对象(如区分年级或专业请详细标注)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教材

(可不使用)

 

 

出版社

 

出版时间

 

考试时间

随堂      课外□

考试方式

考察     考试□

教师简介

 

 

 

 

200字以内)

课程简介

 

 

 

 

 

 

300字以内)    

课程大纲

   

 

 

 

 

 

 

 

 

 

 

 

 

 

 

 

 

 

500字以内)

教学计划

 

16堂课)

 

 

 

 

 

 

 

 

 

 

 

 

 

 

 

 

 

500字以内)

 

注:此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打印正反两面,贴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附件2:

教育部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名单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河南省教育厅教体卫艺[2006]242号)文件精神,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其中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

 

 

 

 

 

 

 

 

 

 

 

 

 

 

 

 

 

 

 

 

 

附件3: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教室一览表

 

教室名称

座位数

教室类别

教室名称

座位数

教室类别

体育馆

 

 

1实训室

50

机房

201阶梯教室

235

阶梯教室

2实训室

50

机房

213阶梯教室

235

阶梯教室

3实训室

50

机房

301阶梯教室

222

阶梯教室

4实训室

50

机房

313阶梯教室

206

阶梯教室

5实训室

50

机房

401阶梯教室

222

阶梯教室

6实训室

50

机房

413阶梯教室

222

阶梯教室

7实训室

50

机房

13高职机房

60

机房

8实训室

48

机房

14高职机房

60

机房

11实训室

65

机房

15高职机房

60

机房

3401金融机房

60

金融机房

16高职机房

60

机房

3402金融机房

60

金融机房

4102教室

70

小教室

3403金融机房

60

金融机房

4114教室

70

小教室

3404金融机房

60

金融机房

 

 

 

 

附件4: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免申报课程开课备注表

       填表日期:    

教师姓名

 

 

 

一寸照片

院(系)部/处室

 

 

 

最高学历

 

联系方式

 

课程名称

 

开课学年学期

2017 - 2018 学年第 1 学期

开课人数

30 -           

是否新课

      否□

开课对象(如区分年级或专业请详细标注)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教材

(可不使用)

 

 

出版社

 

出版时间

 

考试时间

随堂      课外□

考试方式

考察□      考试□

教师简介

 

 

 

 

200字以内)

课程简介

 

 

 

 

 

 

300字以内)    

课程大纲

   

 

 

 

 

 

 

 

 

 

 

 

 

 

 

 

 

 

500字以内)

教学计划

 

16堂课)

 

 

 

 

 

 

 

 

 

 

 

 

 

 

 

 

 

500字以内)

 

注:此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打印正反两面,贴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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