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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公共教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1     责任编辑:尹博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公共教室资源的管理,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各公共教学楼内的各类教室,供本校学生上课或自习之用,教师休息室供教师课间休息之用,未经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作他用。

二、教务处负责公共教室的使用调配及教室日常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公共教室的调配使用坚持优先教学活动、服务本校师生的原则;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可依据本规定由教务处批准用于学校其他教育活动。

四、教室使用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

五、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需要临时借用教室者,由教师到对应教学楼教室管理室(109室)办理借用手续。

六、学生社团或班级组织活动需用教室者,须提前一周到校团委学生团体部申请,经团委申请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活动期间应保持教室整洁,不能影响其他教室内学生的学习。

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教学活动教室借用时间应安排在下午4:20之后和周末。考试周和有临时重要工作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已借出使用的教室须服从安排。

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学校教室,公共教室一律不出借或出租给校外机构使用,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偿性商业活动,严禁教室私自转借,严禁任何个人到教室进行广告宣传。

九、借用教室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和时间使用。借用教室申请人或部门违规使用教室的,暂停该部门借用教室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十、教室内的各种设施仅供本教室使用,不得随意移出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照明灯、空调、多媒体设备等。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十一、在教室使用过程中,教室使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否则,教室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和使用部门负责赔偿。

十二、本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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