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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行政事业单位新预算法培训班圆满结束
2015-05-19 09:10   审核人:

新的《预算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全面理解并准确把握新《预算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在郑州港区财政局的组织下,我院于5月7日—8日举办了 “郑州航空港区行政事业单位新预算法培训班”。郑州港区财政局副局长左凤志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进行开班讲话。左局长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学员通过学习专家名师的理论讲解,深刻认识到新预算法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原则、精神以及各项规定,增强预算法治化观念。

培训班聘请了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知名专家教授为培训班讲解了《新时期财政体制运行与发展》、《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全面预算管理—新< 预算法>解读》及《PPP理论研究与实例操作》等内容。

此次培训切实增强了学员们的预算法治意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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